2022年第17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省特种设备总量达65.97万台(套)。其中:锅炉0.81万台、压力容器12.01万台、电梯35.85万台、起重机械11.29万台、客运索道22条、大型游乐设施977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89万台。另有气瓶817.15万只、压力管道1.99万公里。见图1、图2
(二)特种设备生产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气体充装)单位2139家,持有许可证2226张,其中:设计单位64家、持有许可证64张,制造单位225家、持有许可证225张,安装改造修理939家、持有许可证939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911家、持有许可证998张。
见图3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人员持证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51家,其中:综合类考试机构28家、焊工考试机构23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总数37.04万张。其中:锅炉作业人员持证3.11万张、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持证3.55万张、气瓶作业人员持证1.01万张、压力管道作业人员持证0.77万张、电梯作业人员持证1.84万张、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7.63万张、客运索道作业人员持证303张、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0.76万张、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持证10.87万张、焊接作业人员持证2.86万张、安全阀作业人员持证189张、安全管理人员持证4.55万张。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1.监察机构及人员
全省共设置专职安全监察机构132个:省级1个、地市级16个、区县级79个、区县级派出机构36个。此外另有地市级兼职机构1个,区县级兼职机构62个,区县派出机构兼职机构971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5837人。
2.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
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22个:系统内检验机构16个、行业检验机构2个、企业自检机构4个。另有:无损检测机构15个、型式试验机构1个、气瓶检验机构100个、安全阀校验机构43个、两工地检验机构24个。全省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共计1706人。
3.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12.13万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及检验检测等单位4.96万家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0.53万份。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2.38万台特种设备及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589条;对6.37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40万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42.46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质量安全问题8.12万条。其中,承压类设备问题0.80万条,机电类设备问题7.32万条。
(五)在用锅炉及其系统能效状况
全省设有1家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截至2021年底,共受理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申请80件,共发现安全性能有关问题29条,节能审查有关问题12条。开展在用电站锅炉能效测试34台,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气91.01%、燃煤87.49%。开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150台,其中蒸汽锅炉114台,热水锅炉12台,有机热载体炉24台,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87.09%、燃气89.54%、燃煤81.78%。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1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4起,死亡4人,均为一般事故。与2020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未发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2021年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为0.06。见图4
(二)事故特点
1.按设备类别划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事故3起,各死亡1人;起重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
2.按发生地域划分:合肥发生2起,马鞍山发生1起,六安发生1起。
3.按发生环节划分:均发生在使用环节。
4.按损坏形式划分:主要表现为碰撞和物体打击。
5.按发生季度划分:4起事故分别发生在第1、2季度。
6.按涉事行业划分:发生在建筑1起,工贸企业3起。
(三)事故原因
1.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对作业过程前方视线遮挡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作业现场作业环境不规范,人车交叉通行等安全警示标识标线模糊,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三、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圆满完成了庆祝建党100周年、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任务,守住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平稳,连续荣获省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一)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宣贯《安全生产法》,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24次,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等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查封、扣押违法设备1264台/套,发现特种设备重大隐患145件,交办145件,销号143件。开展燃气整治,深入推进“黑气瓶”整治铁拳行动,联合住建部门打击非法制售“黑气瓶”行为,查处翻新液化气钢瓶2298只,取缔非法燃气气瓶充装单位3家,气瓶安全状况持续好转。
(二)认真开展特种设备“铸安”行动。组织重点领域监督抽查,开展对213家生产、充装、检验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118家新获证单位开展证后跟踪抽查,对45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对新安装的101个电梯品牌开展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抽查,对交通、水利、铁路等38个工程在用起重机械和22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对16家锅炉使用单位维修、改造后的锅炉开展能效测试,对19家锅炉使用单位开展锅炉水(介)质管理状况监督抽查,共发现1040个问题,均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在节假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
(三)全面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加大全省特种设备数据清洗力度,互联互通省政务服务平台,向市场监管总局归集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信息,特种设备业务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2021年2月以来,全省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网办率达99.84%;使用登记网办率达99.79%;检验网办率达99.47%。全省15个市已建成投用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474家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充装信息平台。
(四)稳步实施“安心乘梯守护行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市场监管职责,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安心乘梯守护行动”得到省政协副主席孙丽芳充分肯定。印发《关于做好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期间电梯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开辟绿色渠道,简化办事手续,协同推进加装电梯保障工作;创新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方式,建成“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展厅”;“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群众乘梯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五)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举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发证管理、气瓶专项整治和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应用、起重机械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警示教育、压力管道及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等6项专题业务培训,全系统超过600人参训,完成B类监察员取证换证1246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大大提升。加大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宣贯新安全技术规程,保证新老标准实施有效衔接。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技能实训基地认定条件、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地方标准,认定4家省级实训基地,累计培训人次达22795人。严查考试机构违规行为,取消考试机构1家,撤销作业人员资格证件48份。
(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强化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为汲取合肥市华府骏苑电梯冲顶事件和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省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机构严格依法检验,把好电梯“优生”关,做好压力管道“应检尽检”。统一了全省检验作业指导书,制定埋地PE管检测地方标准,开展管道内检测,获得专利和软件著作权11项。
(七)积极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组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657场,进一步向广大人民群众、学生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知识,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推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省局联合铜陵市政府举行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泄漏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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