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电梯“吃人”事故 家属或只获5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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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珠海市质监部门昨日表示,虽然事故还没有定性,但通过视频和初步调查,在技术上分析,意外并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而是当事人自行撞击电梯门致其脱槽,人意外坠落。

珠海电梯“吃人”事故 家属或只获5万赔偿

11日发生在珠海的电梯“吃人”事故引发广泛关注。昨日,质监部门表示,这是珠海历史上第一宗电梯“吃人”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并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而是当事人撞击电梯门所致,但该说法并不代表最终结论和事故定性。南都记者针对事故暴露的六大疑问一一展开了调查。

11日凌晨,涉事男子在珠海鸿银酒店搭乘电梯时,门开了电梯却没来,径直从电梯井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南都记者昨日回访事发酒店。死者家属在酒店外设置了灵堂,摆放照片,并通过喇叭播放哀乐。酒店目前已处于停业状态。据了解,事发时,酒店除了4楼K T V营业,其它楼层尚处于装修状态,在意外发生后,K T V已停业,装修工程也停工了。

家属们说,死者李桂,今年36岁,老家贵州,在珠海打工十几年,事发当晚因招待朋友在酒店K T V唱歌喝酒,不料凌晨打算乘电梯离开酒店时发生意外,从4楼电梯井坠下。

事发时在现场的堂弟李先生说,李桂掉下电梯后,电梯就停止运营,并卡在了2楼与1楼之间的位置,电梯内还有两个人,后来大家强行撬开电梯才救出两人,但其堂兄困在电梯井内,轿厢顶上,救援花了很长时间,他最初还会发出轻微的声音,过了半个小时就听不到声音,等人救出来已经没气了。

酒店方面的一名律师表示,对事故发生表示遗憾,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将申请有资质的机构对事故原因进一步调查,但涉事电梯有投保,保险公司已经第一时间介入负责理赔工作。

珠海市质监部门昨日表示,虽然事故还没有定性,但通过视频和初步调查,在技术上分析,意外并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而是当事人自行撞击电梯门致其脱槽,人意外坠落,如果按照这种情况,意味着电梯和维保方无责任,保险公司只能给予通融赔付5万元。亲属则表示,希望先还原弄清楚事故发生原因,赔偿数字之后再谈。

采写:南都记者 杨亮

1、意外因为打架造成?

随着电梯“吃人”事故的报道,记录惨剧的视频监控也在网上热传,并引发了不同的解读。有网友称,从画面来看,死者在进入电梯前,似乎与他人有推拉的动作,怀疑当时发生了争执冲突,被人推入电梯,事故并非意外。

目击者李先生否认了网友的猜测,称李桂当晚在鸿银酒店4楼K T V招待朋友,大家一起唱歌喝酒,大约11日凌晨2时许一起离开时,李桂因为喝了酒,脚步有些踉跄,同伴们伸手搀扶,并不存在任何争吵,“当时一起喝酒的都是朋友、亲戚,怎么会发生冲突呢?”金湾警方昨日表示,经过调查,排除了事故有违法犯罪的情节,这是一起电梯意外事故,具体的原因则有待于技术部门进一步调查鉴定。

2、检测合格为何仍出事?

意外发生后,酒店方面表示,涉事电梯具有相应的合格证、维护合同,并定期维修保养检查,有相关记录,目前电梯也在维保期内。珠海市质监部门证实,经调查,酒店涉事电梯有登记注册,且处于检验有效期内。但让公众不解的是,为何检测合格的电梯依然发生“吃人”事故?质检部门回应,虽然事故仍在调查,尚未最终定性,但从视频以及初步调查来看,事故并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而是人为冲撞电梯厅门导致厅门损坏,人意外坠亡,从技术角度而言,这并非电梯本身的原因造成。

珠海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一名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从监控画面来看,当事人的身体曾撞在电梯厅门,导致厅门滑出了底部用来固定的凹槽,男子迅速倒入电梯井,而事发时恰好有两人乘坐电梯在2楼的位置,换言之死者当时没有乘坐电梯,因此这不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3、男子坠亡前曾撞门?

家属并不认同质监部门的说法。李先生说,李桂只是靠在电梯门上,并没有用力,当时由于刚好有两个人乘这台电梯下去,电梯正处于往楼下运行的状态,也无人按电梯键,是电梯门自己突然打开的,“正常情况门应该是分别向左右两边滑开,当时却是一扇门静止,另一扇门向电梯井内的方向滑动开,像是脱轨了一样”,李先生说。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李桂因为喝酒,脚步踉跄,曾伸手勾住一个蓝衣同伴的脖子,一同走到电梯前大约半米处,随后蓝衣同伴又“扶”(这一动作存在争议)着死者到电梯门口,李桂背靠在电梯门,电梯门突然打开,其迅速倒入电梯井内,而此时电梯并未上来,人直接摔下造成死亡。

家属们质疑,电梯门又不是豆腐做的,轻轻靠上门就坏了简直难以想象,而质监部门在没有进行任何测试和计算的情况下,就得出人撞击电梯门致电梯门脱槽的说法让家属感到草率,根本没有考虑电梯本身是否存在隐患。

4、多大冲击力电梯门会脱?

究竟多大的力才能让电梯厅门脱槽?事发电梯厅门本身的承重性或质量有无问题?质监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电梯门承受多大的外来冲击才会脱槽,目前国家还属于空白,据其所知,目前国外只有加拿大制定了相关标准。该名人士坦言,近年来,因外力撞击电梯门致人坠入电梯井死亡的案例并不鲜见,深圳、广州已先后发生过,珠海将考虑提倡在电梯外设置一些提醒标志,同时社会各界也可以一同推动国家出台有关电梯门冲撞的安全标准。

“因为近年来发生了多起因冲撞导致电梯门损坏人意外坠落的事故,目前国家正在制定相关标准”,珠海三洋电梯总经理林绍雄告诉南都记者,林绍雄表示,由于没有国家标准,不同品牌的电梯承受冲撞的能力可能都不一样,对此国家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实验,进而确定一个国家标准,目前包括其在内的不少电梯制造商也已在先期开展有关实验。他称,负责任的电梯企业会做一些简单测试,比如安装好后,会用力推,看是不是结实,如果只是身体靠在门上或轻微撞了一下,不是通过助跑等方式使劲冲撞,正常情况下电梯门应该不会脱槽,因为电梯门下部与地下凹槽结合的是钢制的滑块装置,有一定的抗冲撞能力。

具体到此次事故,林绍雄表示,在理论上,不能排除事发时酒店电梯门的滑块出现问题,比如缺失了一部分,导致当时电梯门可能处于下半部悬空的状态,这样人靠上去就会导致电梯门向内打开。但他强调,这只是自己的猜测,具体情况需以实际调查为准。

5、事发后救助不及时?

家属质疑,事故从11日凌晨2时许发生,人最初掉进电梯井,当时并没有死亡,还能隔着墙与外面的人互动,但后来的救援不够及时,当民警、120赶来后,还要等电梯技术人员过来才施救,当人被救出来已经晚了。

相关知情人表示,之所以未能在事故发生后将人从电梯内救出,是因为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救助需要专业知识,而普通的民警或120并不具备这种专业知识,当时为了避免因为救援不当发生二次事故,只能等待电梯公司或维保单位的技术人员赶来,将电梯强制升到5楼楼顶,然后将困在电梯轿厢顶的当事人救出。

“电梯救援时间多快国家是有要求的,慢了就属于事故。”林绍雄告诉南都记者,很多电梯事故,由于消防等直接救护,不熟悉电梯构造、运行,救护不当往往引起二次伤害,发生电梯事故,首先要联系的是维保单位,按照国家的特种设备法及条例,电梯救援的时间须在2小时内,也就是说从发生事故,到把人救出来应该只有两个小时,超过2个小时就属于一般事故,目前珠海基本能做到半小时内救援,但至于此次事件为何没有做到,则需要相关部门具体调查。

6、乘坐电梯还安全吗?

近年来,国内多地先后发生电梯“吃人”事故,这起最新的案例再度引发了公众对于电梯安全的担忧。大粤网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每天有超过2亿人乘坐电梯,仅广州,平均每天就有38人经历电梯惊魂被困(珠海没有此项数据)。

我们的电梯能让市民坐的放心吗?对此,珠海市质监部门表示,电梯本身是很安全的,目前业内的统计表明,超过80%的有关电梯事故,其实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真正与电梯本身的质量有关的事故不到20%。而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广东的事故率很低,万台特种设备的亡人率为0 .02,比美国等发达国家还好。

质监部门同时表示,电梯发生故障,并不代表不安全,电梯是一种机电一体设备,有1000多个电子元器件和很多零部件,其中一个部件发生故障,系统都会检测到并停止运营,以提醒维保单位维修,很多人并不理解,以为困梯是危险的,其实只要等待救援,人都是安全的,反而是一些人盲目的自救,比如自行扒开电梯门等,这些行为反而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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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HS_ZC 发表于 2015年11月18日19: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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