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2〕7号
附件:1.陕西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2.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
3.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及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和项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
陕西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许可类别 | 项目 | 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 子项目 | 省市场监管局实施的 子项目 |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四类“功能区”实施的子项目 | 备注 |
设计 单位 许可 | 压力容器设计 |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 | 1. 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 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 无 | 1.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含分析设计),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实际设计范围。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2. 申请分析设计许可的单位必须先取得规则设计许可。 |
压力管道设计 | 无 | 1. 长输管道 (GA1、GA2) 2. 工业管道(GC1、GCD) | 1. 公用管道(GB1、GB2) 2. 工业管道(GC2) | 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一。 | |
制造 单位 许可 制造 单位 许可 | 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 | 锅炉( A,不限具体产品范围) | 1. 锅炉(A,限定A级锅炉部件、热水锅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盘管锅炉、电加热锅炉等) 2. 锅炉(B) | 无 | 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二。 |
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1. 固定式压力容器 (1)大型高压容器(A1) (2)超高压容器(A6) 2. 移动式压力容器 铁路罐车(C1) 3. 氧舱(A5) 4. 气瓶 特种气瓶(纤维缠绕气瓶(B3)) | 1. 固定式压力容器 (1)其他高压容器(A2) (2)球罐(A3) (3)非金属压力容器(A4) 2. 移动式压力容器 (1)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2)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3. 气瓶 (1)无缝气瓶(B1) (2)焊接气瓶(B2) (3)特种气瓶(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 1. 固定式压力容器 中、低压容器(D) | 1. 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分级方法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2. 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高压容器。 3. 超大型压力容器是指因直径过大无法整体通过公路、铁路运输的压力容器。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许可证书注明含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持有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可以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4. 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5. 覆盖关系:A1级覆盖A2、D级,A2、C1、C2级覆盖D级。 6. 取得A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与其产品配套的中低压压力容器。 | |
制造 单位 许可 制造 单位 许可 | 安全附件制造 | 爆破片装置 | 1. 安全阀(A) 2. 紧急切断阀(A、B) 3. 燃气气瓶阀门(不含车用燃气阀门) | 1. 安全阀(B) | 1. 安全阀、紧急切断阀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三。 2. 其他气瓶阀门只需通过型式试验。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 无 | 1. 压力管道管子(A) 2. 压力管道阀门(A1、A2) | 1. 压力管道管子(B) 2. 压力管道阀门(B) 3. 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4. 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 5. 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 6. 元件组合装置 | 1. 同品种A级覆盖B级。 2. 压力管道元件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三。 3. 只需通过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元件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四。 | |
境外特种设备制造 | 境外承压类特种设备实施制造许可制度: 1. 锅炉 2. 压力容器 3. 气瓶 4. 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燃气气瓶阀门) 5. 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阀门) | 无 | 无 | 1. 境外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参数级别、型式试验要求与境内相同。 2. 进口境外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部件,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型式试验。 | |
制造 单位 许可 制造 单位 许可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 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B) | 1.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 液压驱动电梯 4.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五。 |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桥式、门式起重机(A) | 1. 流动式起重机( A ) 2. 门座式起重机(A) 3. 机械式停车设备 4. 缆索式起重机 | 1. 桥式、门式起重机(B) 2. 流动式起重机( B ) 3. 门座式起重机( B ) 4.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5. 桅杆式起重机 | 许可参数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六。 | |
客运索道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1. 客运架空索道(脱挂抱索器索道、双线往复式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索道) 2. 客运缆车 3. 客运拖牵索道 | 无 | 无 |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 | 无 | 1. 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 无 |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 | |
制造 单位 许可 |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无 | 1. 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A、B) 2. 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3. 水上游乐设施 | 无 | 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七。 |
安装 改造 修理 单位 许可 安装 改造 修理 单位 许可 |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 长输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A1) | 1. 长输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A2) 2. 工业管道安装(GC1、GCD) | 1. 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 (A、B) 2. 公用管道安装( GB1、GB2) 3. 工业管道安装( GC2 ) | 1.锅炉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二。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一。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不单独进行许可,各类车用气瓶安装无需许可。 4.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生产单位资质规定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八。 5.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A2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可以修理和改造A1级大型高压容器。 6.公用管道、工业管道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安装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
电梯安装(含修理) | 无 | 无 | 1.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A2、B) 2.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 液压驱动电梯 5.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五。 | |
安装 改造 修理 单位 许可 安装 改造 修理 单位 许可 |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 无 | 无 | 1. 桥式、门式起重机(A、B) 2. 流动式起重机(A、B) 3. 门座式起重机(A、B) 4. 机械式停车设备 5.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6. 缆索式起重机 7. 桅杆式起重机 | 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六。 |
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 | 无 | 无 | 1. 客运架空索道(脱挂抱索器索道、双线往复式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索道) 2. 客运缆车 3. 客运拖牵索道 | ||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 | 无 | 无 | 1. 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A、B) 2. 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3. 水上游乐设施 | 许可参数级别见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七。 |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 | 无 | 无 | 1. 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 | |
充装 单位 许可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 无 | 无 | 全部 |
附件2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
项目 | 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子项目 | 省级市场监管局核准 的子项目 |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四类“功能区”实施的子项目 | 备注 |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1. 甲类检验机构A1级 2. 甲类检验机构A2级 3.甲类检验机构B1级(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 | 1.甲类检验机构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核准的检验机构除外) 2.甲类检验机构B2级 3.乙类检验机构 4.丙类检验机构 | 无 | 1.甲类检验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设计文件鉴定;甲类检验机构按照规模和能力分为A1级、A2级、B1级和B2级。 2.乙类检验机构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负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职责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当地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为属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供支持保障和技术支撑。 3.丙类检验机构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仅能从事本单位自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 | 无 | 1. 无损检测机构 2.电梯检测机构 3.安全阀校验机构 | 无 |
附件3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及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和项目
项目 | 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 省级市场监管局实施 的子项目 |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 备注 |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 | 高级检验师 检验师 检验员(限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 | 检验员(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 无 |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 III级 II级(RT、UT、MT、PT除外) | II级(限RT、UT、MT、PT) I级 | 无 |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无 | 1.压力容器作业(氧舱维护保养R3) 2.客运索道作业(客运索道修理S1、客运索道司机S2) 3.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修理Y1、大型游乐设施操作Y2) 4.安全附件维修作业(安全阀校验F) 5.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焊接操作(注4)、非金属焊接操作) |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2.锅炉作业(工业锅炉司炉G1、电站锅炉司炉(注1)G2、锅炉水处理G3) 3.压力容器作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 4.气瓶作业(气瓶充装P) 5.电梯作业(电梯修理(注2)T) 6.起重机作业(起重机指挥Q1、起重机司机(注3)Q2) 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司机N1、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 | 注: 1.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及以上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2.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3.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式起重机)”等。 4.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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