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住建局长挂证11年,被判10年!最近上了各大新闻媒体。案情如下:蒯XX,女,曾任江苏省南京市原下关区住建局建设科副科长,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部长,南京新厦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2010年,蒯XX向乙公司提出以该公司员工身份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将考取的证书挂靠在该公司。2010年至2021年,蒯慕宁在明知该公司未实际使用其证书从事相关业务的情况下,仍收受该公司董事长严某某、办公室主任周某某所送“挂证费”共计36万元,其它问题不再赘述。2023年4月26日,原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蒯慕宁受贿案开庭审理
【一审判决】2023年5月15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蒯慕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2022年12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评论文章《画里有话丨严查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剑指公职人员挂证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十几个省市开展专项行动,实现所有挂证人员取消挂证,所有挂证费全部上缴。
电梯检验师目前可能也是挂证的重灾区。根据TSG Z7002—202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中C2.3 人员配备和C2.5 人员管理规定,检验师应与执业单位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持有电梯检验资格的人员,且聘用的电梯检验检测人员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办理执业公示手续。其中全职和社保把检验师挂证的路政策上给堵死了。一个检验师如果没有社保就注册在该公司,就不算资源条件,但可以从事一线检测(退休人员也可以从事检测);如果一个检验师同时购买了两份社保,一份在检测公司,一份在学校或者在政府,那么他就不是全职的,属于挂证。
自从电梯检测机构核准下放到省局,有的省局专家评审时对是否是唯一社保把控不严,给了中介做文章的机会。导致有些坚持没有挂证的人员也开始铤而走险。这里不是对挂证的人有任何偏见,而是我们在思考一个问题。全国电梯检测机构也就60家,电梯检验师也就600人,每次专家对检测机构核准的时候只要查一下构成资源条件的10个检验师是否购买了唯一社保就完全可以规避这个问题(全国社保已经联网)。
购买了2份社保的检验师不被评审专家认可,市场上非唯一社保的检验师立刻失去了挂证价值,那么就不存在人员挂证的问题了。按照目前电梯检验师挂证市场价格二十多万来看,如果评审时不严格查社保,几年后会不会出现这篇文章《XX挂证10年,获得200万,被判刑!》。让专家评审时规范化,让唯一社保的检验师才能作为资源条件,让挂证没有任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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