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惊魂”频发 委员建议将电梯安全纳入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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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惊魂”频发 委员建议将电梯安全纳入民生工程

长沙市政协委员戴煜

红网长沙1月1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王敏)近年来,“电梯惊魂”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电梯安全成为民众最关注的问题之一。目前,长沙市电梯数量5万多台,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1300多台,其中,不少电梯处于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三无”状态。

政协长沙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明天开幕,长沙市政协委员戴煜此次聚集电梯问题,建议尽快建立健全长沙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将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估工作纳入2016年度民生工程,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评价监督管理,大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的行为。

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突出 应该统统淘汰

戴煜在提案中指出,故障高发的住宅电梯多集中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旧电梯。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均属于早期产品,老化严重。而一些早期投入使用的电梯,经多年使用后,已不能满足现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这些老了、旧了、过时了的电梯应该全面进行淘汰更新,不能留下安全隐患。”戴煜表示,同时,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估工作要纳入2016年度民生工程,引导电梯维修改造的科学性,依据新的文件标准组织制定快速提取电梯应急维修资金的细则,化解电梯停运或带病运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评价监督管理,大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的行为。

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 加强经费、人力投入

“以前电梯应急救援由消防部门承担,尽管反应速度较快,但存在不专业问题,容易导致电梯二次损坏和二次事故。”戴煜介绍,针对这个问题,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成立了长沙市96366电梯应急处置中心,但该机构没有纳入“三定”,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机制不健全。

戴煜认为,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公共资源建设是缓解因电梯故障困人降低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要加强中心建设配套工作,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提升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安全责任划分模糊 严惩涉事企业、单位

电梯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矛盾的焦点涉及建设单位、物业单位、维保单位等多个责任主体,有关单位以物业费收取、与业主的矛盾等为由拒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维保低价中标造成市场恶性竞争,以修代保,将可以维保解决的问题累积起来申报维修基金,互相推诿扯皮。同时,还存在“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

“推行电梯信息化管理,同时要严惩涉事企业单位。”戴煜建议采用远程无线网络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使政府主管部门、维保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实时掌握和监控电梯运行情况。针对不作为、不负责的单位、企业,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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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HS_ZC 发表于 2016年1月17日1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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